东莞市鑫耀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东莞市鑫耀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东莞市鑫耀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在东莞市塘厦镇石潭埔建业二路11号厂房内组织验收工作组。对东莞市鑫耀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下称“本项目”)环保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各相关单位对本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鑫耀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石潭埔建业二路11号。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48'31.88",东经114° 7'1.48"。
于2019年3月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市鑫耀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4月24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塘厦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 [2019]5996号,同意在东莞市塘厦镇石潭埔建业二路11号。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4350m2,建筑面积4905m2。项目主要从事铁盖、端子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铁盖3000万件、端子3600万件。
生产设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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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所用工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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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立式铣床 |
―― |
2台 |
机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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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卧式铣床 |
―― |
3台 |
机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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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攻牙机 |
―― |
7台 |
机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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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摇臂钻床 |
―― |
2台 |
机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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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车床 |
―― |
1台 |
机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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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CNC机 |
―― |
11台 |
机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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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砂轮机 |
―― |
4台 |
机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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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磨刀机 |
―― |
4台 |
机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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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整平机 |
―― |
2台 |
机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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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剪板机 |
―― |
1台 |
开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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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台式钻床 |
―― |
7台 |
机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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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桌上车床 |
―― |
4台 |
机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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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普通车床 |
―― |
22台 |
冲压成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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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数控车床 |
―― |
9台 |
机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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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传动冲床 |
―― |
2台 |
机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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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手啤机 |
―― |
7台 |
机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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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滚牙机 |
―― |
1台 |
机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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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倒角机 |
―― |
1台 |
机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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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砂带机 |
―― |
1台 |
机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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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研磨机 |
―― |
3台 |
研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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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脱干机 |
―― |
3台 |
脱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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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外圆磨床 |
―― |
1台 |
水磨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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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大水磨床 |
―― |
1台 |
水磨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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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小水磨床 |
―― |
1台 |
水磨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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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手摇式磨床 |
―― |
3台 |
磨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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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超声波清洗机 |
―― |
1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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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 |
清洗槽 |
单槽尺寸:0.64×0.6×0.8m |
2个 |
超声波清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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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水槽 |
单槽尺寸:0.64×0.6×0.8m |
2个 |
过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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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槽 |
单槽尺寸:0.64×0.6×0.8m |
2个 |
烘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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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冲床 |
―― |
17台 |
冲压成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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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 |
送料机 |
―― |
17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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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氩弧焊机 |
―― |
1台 |
焊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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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电焊机 |
―― |
1台 |
焊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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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CO2焊机 |
―― |
1台 |
焊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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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切割机 |
―― |
1台 |
机制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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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离心式滚抛机 |
―― |
1台 |
研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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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甩干机 |
―― |
1台 |
甩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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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包装线 |
―― |
5台 |
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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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碰焊机 |
―― |
2台 |
碰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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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盐雾测试仪 |
―― |
2台 |
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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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高度尺 |
―― |
1台 |
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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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2.5次元 |
―― |
2台 |
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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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硬度计 |
―― |
3台 |
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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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2.5D影像测量仪 |
―― |
1台 |
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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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高度规 |
―― |
3把 |
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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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CAC-600对色箱 |
―― |
1台 |
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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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三次元 |
―― |
1台 |
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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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空压机 |
―― |
4台 |
辅助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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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保审批情况
于2019年3月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市鑫耀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4月24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塘厦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 [2019]5996号,同意在东莞市塘厦镇石潭埔建业二路11号。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4350m2,建筑面积4905m2。项目主要从事铁盖、端子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铁盖3000万件、端子3600万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本项目<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的建设内容,以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竣工后,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效果
本项目已按照 <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包括:
1、废水结论
项目CNC加工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隔渣,定期补充新鲜水、切削液。
项目水磨床工序过程需使用普通自来水,通过重力自然沉降,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捞渣补充新鲜水即可。
项目研磨废水、超声波清洗、过水废水经管道纳入一楼的废水收集池集中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项目厨房污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管网进入东莞市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纳污水体功能产生明显影响。
2、 废气结论
项目开料、冲压成型、车床、铣床、钻床、滚牙、攻丝、倒角、砂带、砂轮等机制加工过程中会产生金属碎屑。以上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项目应切实注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确保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要求。
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将磨床、焊接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m),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对周围的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同时应安排员工做好安全防护,配带好口罩,确保劳动安全卫生,加强车间通风,使生产车间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要求,避免对车间内操作员工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项目厨房系内部职工使用,产生的油烟量不大,油烟污染物浓度不高,可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管引至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处达标排放,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有关要求。
3、噪声结论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以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无铅焊渣、废弃包装材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研磨剂桶、切削液桶,经收集后交供应商回收处理后回用于原用途。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配结果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广州市恒力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07月01-02日对企业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 3类标准的要求;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项目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磨床焊接工序废气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
五、环保监测结果
(一)本项目基本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二)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各选择操作规程,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已安排专人负责。
(三)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重大变动。
六、结论分析
通过上述分析,东莞市鑫耀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该项目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采取的“三废”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有效,工程实施后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评价认为,在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三同时”和外排污染物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七、建议和要求
(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企业应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清洁生产制度,严格按规程实施清洁生产;
(3)项目产生的固废不得在厂区内乱丢乱弃,应安相关规定分类收集、贮运;
(4)厂区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内污水管网、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等应与生产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运行;环保设施建成运行前不得进行试生产;必须由环保部门对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
(5)关心并积极听取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附近居民等人员、单位的反映,定期向项目最高管理者和当地环保部门汇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同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6)作好防范措施,防治废气、噪声扰民;一旦出现相关投诉,项目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协调处理相关投诉,采取有效措施;
(7)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委托具有监测能力和资格单位对项目的有组织或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以便掌握项目污染及达标排放情况,一旦出现有投诉影响人体健康或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标准,应及时停产并对环保设施进行检修;
(8)今后若企业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技术更新改造,都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征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东莞市鑫耀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
2019年 07月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