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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台品纸品包装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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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台品纸品包装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东莞市台品纸品包装有限公司于2019年08月20日在东莞市塘厦镇横塘聚贤街1号厂房组织验收工作组。东莞市台品纸品包装有限公司(新建)(下称“本项目”)环保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各相关单位对本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台品纸品包装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塘厦镇横塘聚贤街1号厂房。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48'48.53",东经114° 7'42.16"。

于2019年5月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市台品纸品包装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05月30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 [2019]8441号,同意在于东莞市塘厦镇横塘聚贤街1号厂房建设,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1620m2,建筑面积1620m2。项目主要从事纸箱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纸箱27t。

生产设备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所用工序

1

分纸机

――

3

分纸

2

双色印刷机

――

2

印刷

3

开槽机

――

1

开槽

4

打角机

――

2

打角

5

打钉机

――

2

打钉

6

啤机

――

2

啤盒

7

粘盒机

――

2

粘盒

8

废纸打包机

――

1

打包

9

循环池

――

1

循环

10

空压机

/

3

辅助设备

 

 

 

 

 

 

 

 

 

 

 

 

(二)环保审批情况

于2019年5月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市台品纸品包装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05月30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 [2019]8441号,同意在于东莞市塘厦镇横塘聚贤街1号厂房建设,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1620m2,建筑面积1620m2。项目主要从事纸箱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纸箱27t。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万元。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本项目<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的建设内容,以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竣工后,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效果

   本项目已按照 <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包括:

  1. 废水

清洗废水:项目需定期对印刷机进行清洁,清洁方式采用自来水直接清洗。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该清洁作业仅需对印刷机机头部位清洁即可,该清洗用水在配套循环水槽内循环使用,不外排,每次清洁作业用水量约0.03m3,每天清洁一次,则共产生清洗废水9m3/a项目废水经管道纳入一楼的废水收集池(1个,尺寸为2.6×1.4×1m容积为3.64m3集中收集后,每两个月拉运一次,每次拉运量约为1.5t,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直接对外排放。

生活污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24t/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莞市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体标准,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总氮≤15)后排入石马河。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则项目生活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说明:东莞市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选址于塘厦林村,占地面积约66667平方米,设计总规模32万吨/日,纳污范围一期为宏业工业区、莲湖、林村,三期逐步服务全镇生活污水。首期建设规模12万吨/日,采用CAST工艺,总投资预算10352万元,以BOT模式建设,由中标单位东莞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的东莞市塘厦林村同舟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运营,合同期25年(含建设期)。

  1. 废气

印刷工序:项目在印刷作业过程中会挥发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由工程分析可得,VOCs产生量为0.03t/a则产生速率为0.01kg/h

项目将印刷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效率≥90%,则总VOCs的收集量为0.027t/a,其余10%未收集的量为0.003t/a项目将印刷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楼顶采用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收集效率≥90%,剩余10%无组织外逸,处理效率≥90%),项目设计总风量10000m3/h,则总风量为2400m3/a

有组织排放:项目印刷工序有机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

20 印刷工序有机废气的产生与排放情况

污染源(物)

废气量

处理前

处理后

浓度

mg/m3

产生速率

kg/h

产生量

t/a

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排放量

t/a

印刷工序

VOCs

2400m3/a

1.13

0.01

0.027

0.113

0.0001

0.0027

                 

注:按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年工作300天计。

无组织排放:项目印刷工序未收集的总VOCs排放量为0.003t/a,排放速率为0.001kg/h

由上述结果可知,项目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可以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中表2排放筒VOCs排放限制值的Ⅱ时段排气筒标准,未收集部分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可以达到表3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粘盒工序:项目使用粘盒机对纸箱进行粘盒作业中会挥发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由工程分析可得,总VOCs产生量为0.00474t/a,则产生速率为0.002kg/h

项目将粘盒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效率≥90%,则总VOCs的收集量为0.004266t/a,其余10%未收集的量为0.000474t/a项目将粘盒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之后同印刷废气一起引入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收集效率≥90%,剩余10%无组织外逸,处理效率≥90%),项目设计总风量10000m3/h,则总风量为2400m3/a

 

 

21 粘盒工序有机废气的产生与排放情况

污染源(物)

废气量

处理前

处理后

浓度

mg/m3

产生速率

kg/h

产生量

t/a

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排放量

t/a

粘盒工序

VOCs

2400m3/a

0.18

0.002

0.004266

0.018

0.0002

0.0004266

                 

注:按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年工作300天计。

无组织排放:项目粘盒工序未收集的总VOCs排放量为0.000474t/a,排放速率为0.0002kg/h

由上述结果可知,项目粘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可以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中表1排放筒VOCs排放限制值的时段排放标准,未收集部分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可以达到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噪声值为7085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585dB(A)。项目需采取必要的合理布局、隔声、减震以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使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建议采取以下具体的降噪措施:

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

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远离厂界;对有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防治措施

A、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B、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其中靠厂界的厂房其一侧墙壁应避免打开门窗。

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对于厂区内流动声源(汽车),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笛,进入厂区低速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生产时间安排

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

在实行以上措施后,可以大大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预计项目营运期区域声环境质量可维持在现有水平上,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因此,项目上述措施治理后,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

1)一般生产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纸,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2)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3)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油墨桶、废胶水桶以及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上述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单位回收处理,还应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对该废物收集进行转移联单管理,填写《东莞市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或《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切实可行,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配结果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东莞市富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0-21日对生活污水、废气、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1生活污水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印刷、粘盒工序废气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3、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4、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环保监测结果   

(一)本项目基本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二)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各选择操作规程,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已安排专人负责。

(三)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重大变动。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企业应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清洁生产制度,严格按规程实施清洁生产;

3)项目产生的固废不得在厂区内乱丢乱弃,应安相关规定分类收集、贮运;

4)厂区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内污水管网、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等应与生产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运行;环保设施建成运行前不得进行试生产;必须由环保部门对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

5)关心并积极听取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附近居民等人员、单位的反映,定期向项目最高管理者和当地环保部门汇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同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6)作好防范措施,防治废气、噪声扰民;一旦出现相关投诉,项目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协调处理相关投诉,采取有效措施;

7)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委托具有监测能力和资格单位对项目的有组织或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以便掌握项目污染及达标排放情况,一旦出现有投诉影响人体健康或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标准,应及时停产并对环保设施进行检修;

8)今后若企业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技术更新改造,都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征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东莞市台品纸品包装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

2019年 08月20号

 

2019年8月21日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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