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常平排污许可证办理
排污许可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排污单位的申请和承诺,通过发放排污许可证法律文书形式,依法依规规范和限制排污单位排污行为并明确环境管理要求,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实施监管执法的环境管理制度。
需办单位:
1、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2、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
3、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
4、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
5、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
准备资料: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申请文件;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
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复印件;
4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 、近1年的监测报告复印件(新建项目除外);
6 、近1年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复印件(新建项目除);
7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复印件,以及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的说明;
8 、排污口照片;
9 、《排污许可核定评估报告》及《排污许可核定评估报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环发[2013]91号)文件要求,《排污许可核定评估报告》由申请人委托编制。
办理流程:
1、申请
排污企业向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以下简称环保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由环保窗口出具受理单,并领取办理排污许可证相关资料。
2、核查
环境监察大队、所在辖区中队出具初审意见后,将相关档案资料转交污管科,由污管科组织相关单位对企业的污染物种类、排污量进行现场核查。
3、签发
污管科依据排污企业的申报材料、现场核查情况,提出报批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签发。
4、发证
污管科将办理好的排污许可证交环保窗口,由环保窗口通知排污企业领取。
东莞市绿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为东莞企业专业代办理排污许可证、环保监测及环保三同时验收,我公司办理人员熟悉环保项目环评以及环保验收的各个环节的办理流程,与环保政府部门有着良好的沟通,能在最快的时间合法地解决您在环保项目许可审批中的问题,您只需提供相关的资料,余下的由我们帮助您办理。
来源:东莞市绿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