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碣污水管网排水证,东莞石碣排水证办理公司
东莞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东莞首部城市排水管理法规——《东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近日已出台,并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排水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必须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或违反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以及向城市排水设施内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的行为,可处于1~3万元罚款。
据东莞市城管局排水科负责人介绍,《东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是东莞市出台的首部排水管理法规,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东莞市城市管理局是东莞市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镇(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本镇(街)城市排水的日常管理。
《办法》所指的排水户,主要是指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发排水许可证:
(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二)排放污水的水质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等有关标准;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和水量计量的专用检测井和计量设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已安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施工作业需排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已修建预处理设施,且排水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标准。
2020年7月4日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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