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茶山雨污分流排水证,东莞茶山办理排水许可证
排水户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超过城市排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城市排水设施;擅自向城市排水设施加压排放污水;以及其他损害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排水主管部门可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城市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超过期限要申请延期。因建设施工需要向城市排水设施临时排放污水的,城市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由市排水主管部门根据排水状况具体确定,但最长不超过施工期限。
东莞茶山雨污分流排水证,东莞茶山办理排水许可证所需要的资料
1、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2、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
3、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材料;
4、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
5、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报告,水量预测报告;
6、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等材料;
7、营业执照(A类有限责任公司);
8、居民身份证;
9、授权委托书
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发排水许可证:
(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二)排放污水的水质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等有关标准;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和水量计量的专用检测井和计量设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已安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施工作业需排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已修建预处理设施,且排水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标准。
2020年7月4日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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