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uv光解处理设施的应尽早更换
3月27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工业园区和各涉VOCs废气企业迅速行动,自我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特别重要的一点是:要求对运行5年以上的UV光解设备进行淘汰,更换为水喷淋加活性炭处理。
目前使用光氧、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处理设施的,应抓紧时间更换其他有效处理设施。请使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应及时、足量更换活性炭,活性炭应符合碘值和比表面积要求。使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工艺设施的,应按照治理需求及时对活性炭进行脱附再生或更换。各企业应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稳定高效运行,并做到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
来源:东莞市绿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 10:42
ꄘ浏览量:0
联系我们
